我们向希望从中国向日本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客户和代理机构,作为在日本的当地代理人,帮助您取得日本的实用新型专利权。
在中国发明专利申请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可以同时进行,但是在日本需要独立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。
与发明专利权不同,在日本也和中国一样,实用新型专利权不经过实质审查就被注册。
从中国到日本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注册,有直接向日本申请的方法和利用PCT制度进行国际申请,把日本作为指定国的方法。
直接向日本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情况下,在日本没有营业所的情况下,需要日本当地的代理人办理手续。
另外,提交PCT国际申请、指定日本为指定国的情况下,必须在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,向日本专利厅(JPO)办理向日本国内转移的手续,并将该国际申请提交给日本国。
这些手续,在“国内处理基准时”之前在国外居住的人也可以向专利厅(JPO)办理手续,但是在“国内处理基准时”以后的手续需要日本的当地代理人。
“国内处理基准时”是PCT国际申请的手续从国际阶段过渡到日本国内阶段的基准时,是以下任意一个时候:
①国内文本提出期间届满时(优先权日起30个月);
②适用译文提出特例期间(国内文本提出日起2个月)。
为了使之后在日本的权利化处理顺利进行,最好在向日本国内过渡阶段选定日本的当地代理人。
我们作为日本的当地代理人协助您在日本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权。
即使是实用新型专利的情况,通过邮件的交换也不会有问题,可以和您进行交流,但如果只是用邮件的话,无法进行交流的话,也可以通过电视会议系统进行处理。
我们虽然是个小事务所,但我们将以低成本提供大型专利事务所没有的、灵活的服务。
以下是我们事务所在日本的事务处理流程的概要。
请先和我们联系
首先,请在以下表格中填写“想申请实用新型专利”的内容后发送。
确认邮件内容后,3个工作日内,我们会用邮件联系您。
我们为了防止垃圾邮件而利用谷歌的reCAPTCHA。
由于在中国对谷歌的访问受到限制,如果无法顺利发送,请将下面的邮件地址的“+”换成“@”,用普通电子邮件发送。
patent-konishi+kcn.jp
在中国已经提交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或PCT国际申请的情况下,只要发送申请材料,我们就会制作申请文件,使其符合在日本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。
在日本申请实用新型注册所需的事项
在日本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注册所需的事项如下。不需要在中国必要的申请人的资格证明书和委托书。
1.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以及地址
2.设计者的姓名及地址
3.申请文件(说明书、权利要求书、摘要以及附图)
4.优先权证明书(要求优先权的情况)
5.丧失新颖性的证明书(适用于“新颖性丧失的例外”的情况)
1.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以及地址
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以及住址,需要汉字记载以及英语记载。但是,汉字表记的汉字有时在日本专利厅(JPO)不被承认。在这种情况下,我们建议您转换成其他的“汉字”或“假名”。
2. 设计者的姓名及地址
需要所有设计者的姓名和地址。
3. 申请文件(说明书、权利要求书、摘要以及附图)
直接申请的情况
直接申请的情况下,既可以将在中国的申请直接提交日本,也可以在中国申请的内容中追加新的实用新型,然后在日本申请。
如果用电子邮件发送在中国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申请书中记载的“说明书”、“权利要求书”、“摘要书”的日语译文,我们会按照日本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格式制作申请书。
没有申请文件的日语译文的情况下,我们制作申请文件的日语译文,但需要另外的翻译费。
除了您擅长日语的情况以外,为了准确地对审查请求后的申请文件进行修改等,我们推荐我们制作日语翻译。
另外,如果有申请文件的英语版,可以先申请英语版,然后提交日语的译文。
但是,专利厅(JPO)的费用会稍微贵一些。
基于PCT国际申请的日本国指定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
为了使PCT国际申请与日本国相关联,需要在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向日本专利厅(JPO)提交“国内文件”(国内转移手续)。
为此,需要“国际申请号”和国际申请的申请文件(说明书、权利要求书、摘要书以及附图)的日语译文。
日语翻译和直接申请的情况一样,您们做出来也没问题,但是我们推荐我们做。
国内迁移手续延迟,其手续从优先权日开始到30个月前,如果赶不上提交译文,首先无需翻译文件而提交“国内文件”,从那天开始2个月内提交译文也是可以的。(译文提出特例期间)
4. 优先权证明书
直接申请的情况下,可以要求巴黎公约优先权,进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。
因为在中国和日本可以利用数字接入服务(DAS),所以如果中国知识产权局(CNIPA)发行的访问代码告知我们的话,可以省略优先权证书。
在PCT国际申请的情况下,因为已经进行了要求优先权的手续,所以不需要再次申请优先权的手续。
5. 丧失新颖性证明书
在中国,丧失新颖性的例外适用期是从丧失新颖性开始的6个月,在日本是一年。
直接申请的情况下,需要在申请书中记载“丧失新颖性的例外”的适用情况,在申请后30天内提交证明书。
PCT国际申请的情况下,必须在丧失新颖性之日起的6个月内提交国际申请,在“国内处理基准时”所属之日起的30天内向专利厅(JPO)有必要提交“丧失新颖性的例外证明书”。
专利调查等有效性的评价
对于直接申请,我认为没有必要在日本再次进行专利调查,因为中国申请已经进行了专利调查。
直接申请的情况下,因为已经在中国的申请中进行了发明专利调查,所以可能不需要在日本再次实施专利调查。
但是,在中国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内容加上变更申请的情况下,如果您请求的话,我们也可以调查有效性。
简单的调查不会产生费用,但根据调查内容不同会产生费用。在这种情况下,我们会在显示您所需要的费用后开始调查。
在PCT国际申请的情况下,国际事务局已经对其专利性进行了评价,所以在向日本过渡阶段不需要进行注册可能性的评价。
向日本专利厅(JPO)的申请
将申请书的草稿发送给您,确认后,我们将向日本专利厅(JPO)提交电子申请。
申请后进行“方式审查(基础要件、方式要件)”,如果符合方式审查,则会进行注册核定。
实用新型专利登记手续
日本专利厅(JPO)通知我们“注册审定”后,我们会通知您注册核定了。
如有您的指示,我所将向日本专利厅(JPO)缴纳注册费。
注册费缴纳后1个月左右,“实用新型专利登记证”会发送给我们。
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权所需的费用
获得实用新型权利所需的费用有申请和注登记费用。
在以下费用项目中,我们的费用将另外附加日本10%的消费税。
申请阶段的费用
这是向日本专利厅(JPO)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所需的费用。
我们制作日语翻译的时候,每100个汉字大概1000日元。
条 目 | 金 额 |
专利厅(JPO)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 | 14,000日元 |
我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手续费 | 60,000日元 |
总 计 | 74,000日元 |
登记阶段的费用
向专利厅(JPO)申请时需要缴纳3年的实用新型注册费。
我们的实用新型注册手续费请在实用新型注册后支付。
条 目 | 金 额 |
专利厅(JPO)实用新型专利注册费(3年) | 6,300日元+(请求项的数量×300日元) |
我们实用新型专利注册手续费 | 7,000日元 |
总 计 | 13,300日元+(请求项的数量×300日元) |